综合执法云南路中队 多措并举遏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综合执法云南路中队 多措并举遏制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为实现辖区“零废倾倒”目标,综合行政执法云南路中队积极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严把“三关”,有力打击了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行为,有效遏制了辖区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的现象。
严把“监督关”,全面管控提效能
加强源头管控。对所有建筑工地逐一进行巡检排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表》,明确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和处理途径,从源头上对渣土产生、运输和处置进行管控。
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梳理举报资料和登记台账,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加强对路面运输行为的巡查强度,并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多发点定期巡查监管,形成有据可查的工作记录。
提高监管效能。以严控审批为抓手,通过严格把关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要求运输企业落实运输处置数量、处置地点的登记和报备,并及时将审批核准情况抄送相关中队,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同时也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便利。
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法律依据: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行为:(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严把“思想关”,强化宣传增意识
加大典型案件曝光,提高执法震慑力。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该局采取线上结合线下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多层次解读相关违法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力,减少违规倾倒行为发生。
开展重点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该局持续深入运输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渣土协会各项会议,并通过会议通报各类建筑垃圾违规查处情况,针对性提醒各运输企业提高行业自律性,杜绝运输公司参与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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