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所云“九泉”,原指地下极深处。

“九”,既是“虚数”又是“至数”——作为“虚数”表示极多、极广、极高、极深;作为“至数”,表示“到头了”。

《素问·三部九候论》:“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

所以,“九天”,就是天之最高处,亦云“九重”。

古人认为,地下深处是泉水。《荀子·荣辱》云:“短绠不可以汲深井之泉。”

那么,“九泉”,无疑就是地下极深处了。

古人还认为,人死后要埋于地下,于是便以地下极阴处代表死人的“归宿”,称为“泉下”。

《周书·晋荡公护传》所记《报母书》:“昼夜悲号,继之以血,分怀冤酷,终此一生,死若有知,冀奉见于泉下尔。”

“泉下”,或曰“黄泉之下”,抑或曰“九泉之下”,皆指死后如何如何。

古人,亦称地下极深处为“黄泉”。

《左传·隐公元年》,说到郑庄公的母亲生他时“难产”,所以厌恶他而喜爱其弟共叔段,且支持其弟造反。后来,“郑伯克段于鄢”,并发誓说和他母亲“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注》云:“黄泉,地下之泉。此二句犹言不死不相见。”

可知,“黄泉”“九泉”,都是“坟墓”之代称。与之对称的,是“夜台”。

《初学记》载三国魏阮瑀《七哀诗》云:“冥冥九泉室,漫漫长夜台。”

唐崔珏《哭李商隐》诗曰:“九泉莫叹三光隔,又送文星入夜台。”

李白《哭宣城善酿纪叟》诗云:“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即便是哀伤吊唁,也飘逸着诗仙酒仙之“仙气”。

这是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