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狠抓落实,抓实“三集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范文
坚持“三集中”推动“室组地”融合
助力XX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XXX纪委区监委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探索,积极创新,担当作为,以集中力量监督、集中力量办案、集中力量审理,推动“室组地”融合,实现了“1+1+1>3”的效果,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学深悟透“室组地”融合是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科学举措
建立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系统优势、系统作用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XXXXXX纪委区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纪委《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试行)》为抓手,坚持深学一层、学思践悟,利用每月常委会、周一业务学习会、审查调查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室组地”的相关政策,并结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体会。同时,组织人员到相关区县学习,吸纳了其它纪委监委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上的优点和亮点,探索建立“室组地”工作机制,助力我委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落实,抓实“三集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一)乌当“室组地”融合基本情况
年初,区纪委区监委专题分析了2023年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力量不足、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提出要打组合拳、打整体战的工作方法,整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的所有工作力量,以纪检监察室为基础,成立四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组成,组长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区纪委区监委两位副书记分别指导两个审查调查组,副书记直接向主要领导负责。采取副书记定期调度,工作组之间独立办案、分工协作的机制。今年1-6月,全区共立案82件,同比增长148.5%,结案30件,同比增长15.4%;党纪政处分23人,同比增长9.5%;采取留置措施6人,同比增长500%;移送司法机关3人,与去年同期持平;仅上半年挽回经济损失162.44万元。今年初由于疫情影响,3-5月谈话和外调工作受限,未能全面有效开展。6月恢复后,并全面推行“室组地”融合,6月单月立案达56件,是历年最高。今年上半年,我委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为历年最多。2人被移送司法机起诉,23人被给予党纪政处分,未提出退回、补证或申诉,质量为历年最好。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
在开展监督、办案、审理工作,我们逐步形成了“三集中”的工作方式。
一是集中力量监督。“室组地”融合不仅是办案力量的融合,更是监督力量、联动监督的融合。我们坚持监督首责,统筹四个工作组对新国发2号文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99个,完成整改98个,提醒谈话6人,警示谈话4人,责令检讨3人,通报批评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比如,我们“室组地”融合第三工作组以深入开展涉粮领域专项监督为抓手,认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检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立案12件12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追究领导责任2人。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发挥“1+9”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审计、统计、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建立起审计、统计移送问题线索的机制,通过纪委监委监察对象数据与公安、交管执法数据相碰撞、比对,新增问题线索49件,立案48件48人。同时,形成合力,高效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处置。如
二是集中力量办案。把“室组地”联合办案的重点放在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司法、国企、粮食购销、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优势兵力打整体战,克服往年办案单位单打独斗、办案规模不均衡的问题,严肃查处了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白桦涉嫌行受贿案,区五彩农投有限公司总经理许琰涉嫌行受贿案,区法院执行局吴霜行受贿案、杜剑旭违纪违法案、执业律师林志嵩行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后,在处置巡察移送的“新堡乡王岗村生态猪养殖项目违规验收和支付扶贫款”的问题线索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问题线索涉及到新堡乡人民政府和区民宗局的相关人员。针对这一情况,由我区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整合了新堡乡纪委和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二室对新堡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熊涛立案,派驻四组对区民宗局副局长石勇和业务负责人路婷立案,由新堡乡纪委对该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远志立案。有效避免了各个办案单位就相近违纪违法事实开展重复调查、重复取证的情况,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集中力量审理。我区建立全区审理人才库,从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中抽选24名优秀人员进入审理人才库,分批次从中抽选人员开展集中审理工作。工作中,我们建立乡镇审理人员为案件主办、审理室工作人员为协办的审理小组,协办人在案件受理、阅卷、谈话等关键节点主动沟通交流,提出指导性意见,消除案件隐患,实现协办带主办、一对一传帮带。同时,审理室每周督办案件审理进度,审理组实行交叉审理,强化监督。整合力量的同时,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要求完成审理工作,统一考量,统一标准。开展集中审理以来,我们集中受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90件,审结85件。开展集中审理以来,我区实现了案件办结率、案件质量、量纪平衡三个提升。
(三)完善建章立制,保障工作开展。一是建立定期调度、专题研究机制。分管副书记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调度、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四个工作组原则上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工作协调沟通,主要是汇总本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梳理问题线索的处置、立案情况、案件的办理推进以及新增问题线索的研判。二是建立落实奖惩、激发干劲机制。对当年内案件数排名前三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当年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加分;对排名挂末的,当年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扣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科室排名前三的,其组和科室内工作人员优先推荐为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排名挂末的组和室,其工作人员不能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或不能获得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四)落实双重领导,做好贯通协同。站在全省、全市的角度,XXXXXX纪委区监委作为“室组地”中“地”的部分,拥有可以比较便捷的调度人员和资源,有利于调查取证的优势。今年以来主要协助省市纪委监委开展如下纪检监察工作。
1.查深查透交办线索。今年1-6月,我委受理市纪委移送的问题线索10件,办结8件,立案6件。在办理市纪委指定贵阳师范学院吴伟违纪问题线索中,我委牵头,在师范学院纪委的配合下,不仅对其违纪问题查清,并核查出其违法犯罪问题,现已对吴伟采取留置措施,截止目前,其主动交代的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2.办理好指定管辖案件。今年来,省纪委指定我委管辖案件共2件。2023年2月16日接到许琰问题线索后,我委充分发挥直管优势,短时间内迅速查清其违纪违法事实,3月4日对其立案,3月11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在办理吕超案中,我委于2023年5月17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仅留置后35天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6月23日解除留置并结案。收缴其全部违法所得36.88万元,达到很好的政治效果和纪法效果。
3.协助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以及其他配合事项。近年来,协助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询问、调取、查询等调查手段30余次。曾协助中纪委到区住建局、空间规划五科等单位等单位调取了相关资料;协助省纪委十五组开展询问十余人次;协助南京市纪委、铜仁市纪委、黎平县纪委等单位开展调取、询问等。另外,我委的刘德良、杨盛富、汤迪、孙应灿、蔡平、黄威发等人员先后参与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专案查办工作,均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办案。
三、取得工作经验
(一)团队作战,全面提升办案规模。组建工作组,开展“室组地”融合以来,长期参与一线的办案人员去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更加精准聚焦、更容易发现问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数量、成案率较往年大幅提升。以前在办理留置案中,由于人员不足、经验不足造成一些新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足够精力一一核查,导致案源流失。今年在集中力量对粮食系统的问题线索的核查中,因涉及的人员多,问题复杂,第三审查调查组在对主要违法犯罪人员李白桦采取留置措施后,整合力量在短时间内对涉及的问题逐一取证,逐一询问,又对另一涉案人员黄华相采取留置措施,同时深挖涉及到的违纪违法人员10余人,后又分别交由所在组内缺乏案源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立案继续办理,既缓解了纪检监察室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又解决基它办案单位无案可办的局面。今年在办理区法院执行局吴霜的留置案件中,第一审查调查组对相关涉案人员逐一核查,完成初核后,立即对一名涉嫌行贿律师林志嵩和另一名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杜剑旭采取留置措施。现涉嫌行贿律师林志嵩已移送司法机关起诉,该案也是全市第一起留置执业律师案件,有效的震慑司法机关与职业律师之间存在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同时该案还深挖到涉及其它违纪违法人员和区外公职人员问题线索15个,已分别向市纪委市监委、市级派驻组第十七组、云岩区纪委区监委等多家单位移送。
(二)以案代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以前,区机关中只有检院转隶的人员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整合办案力量后,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组的副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调配和具体业务指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人员职务犯罪办案能力。今年在办理留置杜剑旭案中,主办人员是第一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杨天祥和付文霞,他们原来都是党风室工作人员,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去年因工作变动到纪检监察室,一年多来,他们在办理留置案件中主动学习、积极参与,特别是留置、搜查、谈话、讯问、询问等工作中,从学员成长为骨干力量,成长进步快速,业务素质突飞猛进。在第一纪检监察室没有负责人的情况下,担重任、挑大梁,独立成为留置案件的主办人。
(三)对标省市,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四个工作组在纪检监察室统筹指导下,办案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特别是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在工作中实现“三个主动”:主动学习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业务知识、主动在日常监督发现中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提升程序规矩意识。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承担大量的基础性外调外查工作,为纪检监察室在案件的定性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今年我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案件的定性、罪名均未提出异议。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克服工学矛盾难题。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相继下发了许多规范性文件,我们存在学习不及时,知识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特别是指导性业务文件和规定,做到业务知识不脱节、不断档。
(二)处理好工作磨合难题。我委“室组地”融合工作方式开展半年,虽有一定成效,但存在问题也突现出来。由于室、组、地人员原本的工作模式不同,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时存在工作方式、思维方式差异,有时造成工作步调不一致。下步由纪检监察室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业务素养。
(三)解决办案安全难题。我委案件数量大幅提升的同时,也提出办案安全难题,大量案件的谈话、讯问、询问等调查取证,带来“走读式”谈话安全压力。我委目前没有标准谈话室,一直是借用区检院的办案区,出现管理和使用脱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下步我委拟在一楼建设办案区,将建成两间一类谈话室、两间二类谈话室、一间三类谈话室、一间涉案物品保管室和一间廉政档案室。目前,建设工作已启动,已请专业的建设公司正在拟定建设方案。
(四)化解统筹监督难题。在监督实践过程中,“1+9”监督合力为我们提供了很多问题线索,帮助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在实际工作,我们和司法机关、统计、审计等部门都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但针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联动,没有统筹机构,确实存在监督和信息壁垒。下步工作中,我委将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派驻组作用,搭建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监督合力。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