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女儿都不在啦,女婿再婚,不愿再赡养你,这是很正常的呀,你凭什么去告呀?因为女儿的去世,,女婿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养不养你全在女婿自愿,不要去浪费自己的时间,做些没有意义的事。

如果你平时对女婿好的话,你撵他都不走。我有个朋友,

女儿在三十二岁那年,得病突然去世,留下一个七岁的男孩。因为女儿一家三口,平时就住在岳母家里,女儿去世后,我这朋友就说让女婿回去住,孩子留给她带着,可是女婿不回,女儿都去世七年啦,他还在岳母家住着。

所以这人呀,都是平时生活中处出来的,我这朋友就这一个女儿,对待女婿像亲生儿子一样,早就张罗着让女婿再找一个,女婿不找,说等以后再说。真是女婿再找,也不会不管我朋友的,真要不赡养我朋友,她也绝对不会到法院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