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上一定要加上爱人的名字吗?如果不加离婚后房子归谁?
牢记一条:“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我对此话的理解是:要相信因果,追求本不属于你的东西,不符合因果,就是德不配位,德不配位不管目的达到与否,后面必有恶果等着你。婚前财产,另一方强要加名,说起来像是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实这与抢夺无异。结婚的本意是男女双方互相欣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双方各自利用自身条件和能力为共同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婚姻最好是门当户对,这样不管双方是否有婚前财产,不管婚姻是长久或是短暂,在涉及财产的共享或分割时容易做到公平。
但能门当户对当然最好,实在做不到必然遇到很多问题,其中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态度不一致就是问题之一。如果婚前弱势的一方足够自尊、自信,不提出过分要求,婚后竭尽所能为家庭生活的和谐幸福作出自己的贡献,而强势一方能够心态保持低调,既让婚前财产有利于婚后生活,又让其配偶没有时时处处低人一等的感觉,则婚姻生活会很幸福,婚前房产写谁的名字对此幸福生活不会有负面影响。其实从房产证上的信息就可以看出,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假的(地是国家的,房子只有70年使用权),使用权才是实实在在的。有的人追求加名(所有权)的结果是最后连使用权也没有捞到。
我儿媳妇是个富二代,我们两个家庭对婚前财产的态度最开始是不一致的,儿媳妇和亲家很大度,没有签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我老婆是律师,也是个信佛的人,主动安排两个年轻人签好婚前财产协议,女方婚前的财产永远属于女方,让双方如果婚姻不能走到最后,不会有财产难以分割的担忧。事实证明,这种安排是让儿媳和亲家满意的,几年过去了,儿子工作上求上进、很努力、进步也很大,因为他不努力他今后可能一无所有。他与儿媳的相处也非常不错,儿媳不差钱是全职太太,生活上对儿子很多关心、照顾,儿子除了工作没有不良嗜好,下班就回家。儿媳有婚前财产让他们经济上没有困难和压力,儿子也可以一心一意奔事业,工作只奔正财去、绝不考虑歪门邪道。
这样的婚姻,虽然不门当户对暂时还没遇到大的问题(儿媳为了安顿好我们的退休生活还给我们在我们乐意呆的地方买了房和车)。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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