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冠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2

 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XX〕109号)、《xxx省村(社区)组织换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xxx村换发〔XX〕12号)要求,抓实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在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1.对境外回乡参选人员实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对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回乡的,提前排摸报备登记、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预约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赋予健康绿码的,方可参加选举。对境外回乡参选人员需提前告知入境后健康管理政策,以便其预留时间参选。

 2.所有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参选人员、工作人员均须进行健康申报,申报状况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申报状况异常或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由当地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机构、公安、大数据等部门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

 3.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病例处于出院后的隔离医学观察期、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随访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选举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1.控制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等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室内场地应选择通风良好会场,有条件时开启排风设施。与会人员座位保持间隔位(80厘米以上距离),受场所大小限制无法达到该社交距离的,建议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所有人员进入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大会等会场时,实行“测温+亮码”,体温正常并且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入口应配置体温测试设施及免洗手消毒液。

 3.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错时投票,引导村(居)民有序进出不逗留。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劝导村(居)民不扎堆围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4.严格做好党员大会、村(居)民(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大会及投票点、唱计票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使用空调设施前先进行卫生学处理。每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日早晚各做一次会场环境消毒,重点为门把手、桌椅、扶手、卫生间等。

 5.会议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的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手卫生消毒,建议多备选举用笔,一人一用。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

 (三)有效开展应急处置

 1.设置临时应急隔离场所,方便救护车辆转运。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2.结合实际,相近村社或多个村社联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由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初步排查评估,根据排查评估后按规定进行处置,如为疑似病例,应及时联系专用车辆转送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排查诊治。

 四、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在换届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决不能因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放松防控工作,影响村(社区)组织换届。各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站在“两手硬、两战赢”的大局扛起牵头之责,在选举前会同卫生医疗机构依据本指引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担当履职,全过程加强防疫指导,到点到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把关,更好为村(社区)组织换届提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

2023新冠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