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政策调整,工龄满15年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哪里退休,是否可行?
退休政策调整,工龄满15年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哪里退休,是否可行?
退休地方对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有一定的影响,因为每个地方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不一样的,从网上数据来看,西藏、上海、北京、青海的人均养老金排名靠前,超过了4000元,而湖南、吉林等地的人均养老金垫底,不到3000元。工龄同样是15年,在上海等地领取到的养老金可以超过1500元,而在其他经济欠发达地方,也就是1000块钱出头,甚至不到1000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现在养老保险开始实施全国统筹了,工龄满15年的人,自由选择在哪个地方退休,这样做可不可以?
应该说这样的想法是很好的,也可以为退休人员带来很多便利,确实有一定的好处:
1、办理退休更加方便了,因为一些人在多个地方缴纳了社保,退休时还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比较麻烦;
2、减少地域之间的差异,缩小养老金的差距,增加获得感;
3、工龄的价值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样做会带来很多负面的结果,是很难落地的,原因如下:
1、跟现行的政策相违背,同时也没有考虑到多种情形。确定退休地的原则是“户籍地优先,从长计算,从后计算”。也就是说户籍因素排在第一,如果说你在异地交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那么根据政策,可以这样来确定在哪里退休:1)累计缴费年限在某地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退休;2)在多地缴纳了养老保险,且都满10年,那就在最后一个缴费的地方办理退休;3)在多地交了养老保险,但都不满10年,就需要回户籍地办理退休。在这样的政策下,照顾到了不同情形的人员,相比仅仅依据工龄15年来判断退休地,要更加灵活。比如说在当地工龄满10年的话,就有资格在当地退休,要比满15年还要短。
2、会导致部分地方社保基金负担加重,养老金发放难以保障。如果允许自由选择在哪里退休,从经济上考虑,估计会有很多人会选择到大城市去办理退休,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这些地方的退休人员数量大增,在社保基金收入没有同步增加的情况下,当地的社保基金支出压力变大,养老金也难以保障足额发放,影响到当地其他退休人员的利益。
3、带来不公平。各地社会平均工资不一样,社保缴费基数也有差异,一般来说,同样档次,经济欠发达地方的缴费要低一些,如果现在可以自由选择退休地,他们到社会平均工资更高的地方去办理退休,有利于提高养老金收入,但是对于在当地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来说,就不公平了。
4、经济发达地区其实已经做出了贡献。通过中央调剂制度,经济较为发达、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多的地方,可以多贡献,帮助结余少的地方。
综上所述
退休时确定个人的退休地,仍然需要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计算,从后计算”的原则来执行,不是个人想在哪里退休就在哪里退休,这样会带来诸多的问题。幻想工龄满15年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哪里退休,这是不可行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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