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爱你,但不想睡你”,余秀华的广告软文竟敢这样写?
周末闲暇时光,一边关注“俄乌开战”的新闻动态,一边翻阅现代诗歌的新作品。偶然看到她写的一篇商业软文,竟一时如鲠在喉,不知说什么好?
本来挺喜欢诗歌的我,真被这篇文章雷到了,词穷了更无语了……
女诗人余秀华在她个人的微信公众号上,发了一篇商业广告性质的文章,标题大胆火爆直接暴露,一贯鲜明的“余氏风格”昭然。
当然,她特地注明是“特约推广”,就是为品牌商家特别撰写的广告软文。毕竟她是大V,公众号的粉丝众多,几乎每篇推文都能有2万+的阅读量。
余秀华推送的广告软文
个人以为,即便是纯商业性质的广告软文,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标尺,无需如此“标新立异、惊世骇俗”地粗鄙捉笔啊!
而这明显就是“标题党”、“三俗”的套路,不管不顾地为博眼球、攫流量而哗众取宠刷下限,浓浓的“网文风”扑面而来,只会遭到人们的反感摒弃。
至于文章的内容,其实就是一个蹩脚的男女爱恨情仇、俗气透顶的桥段——话说,诗人还真不擅长讲述一个煽情动人的故事。
配图
其实,诗人余秀华似乎已经习惯用“下半身”来创作了(难道是创作惯性?),越来越“放荡不羁”、越来越“矫情俗气”,什么睡啊、情啊、欲啊……这类透着轻佻、泛着诡异、让人肾上腺激素狂飙的粗俗字眼,在她的作品里比比皆是、俯仰可拾。
莫非她已经“江郎才尽”,再也写不出更具美感、更富诗意、更有高级感的优美文字来吗?
我不反对商业写作,作家和诗人也是肉体凡胎,他们需要Money过上更优越的生活。我只是反对为商业写作而肆意挥霍自己弥足珍贵的文学天赋与才华,那才真是“暴殄天物”啊!
当诗歌沦为语言暴力、炫技的道具之日,便是诗歌堕落枯亡、诗人无疾而终之时!
同样,当极具才华的创作者只为金钱为流量为感官刺激而写作时,也是一种深深的悲哀!
她可堪为21世纪中国现代诗歌的一个独特标志,人们都期待她能够用上天赐予的才情,为现代诗歌注入某些鲜活的元素。
但是她这种的创作状态,又叫人莫名地为她、同时也为中国诗歌的命运暗暗地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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